2018《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考點:行政法律關系
稅務師報考時間雖然尚未具體確定,但留給考生進行預習的時間也越來越少,提前的學習可以打好基礎,使后續的學習事半功倍。
【內容導航】
行政法律關系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行政法基本理論
【知識點】行政法律關系
行政法律關系
行政法律關系,是指由行政法調整的,在行政主體行使職權時與相對方形成的一種行政法上的權利與義務關系。
1.特征
(1)當事人一方必須是“行政主體”;
(2)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對等;
(3)內容一般法定,當事人之間通常不能相互約定權利義務;
【例外性規定】如根據《行政強制法》的規定,實施行政強制執行,行政機關可以在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情況下,與當事人達成執行協議。
(4)行政主體實體上的權利義務往往是重合的;
(5)行政法律關系爭議通過行政程序(如申訴)、準司法程序(如行政復議)以及司法程序解決(如行政訴訟)。
2.“三要素”
行政法律關系三要素 | ||
(1) | 主體 | 行政主體(管理一方)、行政相對人(被管理一方) |
(2) | 客體 | 物質利益(如水、土地、大氣等)、精神利益(如人格、文藝創作成果等) |
(3) | 內容 | 行政法律關系主體在行政法律關系中所享有的權利和所承擔的義務 |
行政法律關系的內容 | ||
(1) | 行政主體 | 職權:行政立法權、行政決定權、行政命令權、行政強制權等 |
義務:正確適用法律、依法行使職權等 | ||
(2) | 行政相對人 | 權利:參與權(參與行政管理活動)、受益權(如從行政主體獲取救濟),請求權(在合法利益受到侵犯時請求獲得行政機關保護) |
義務:服從行政管理等 |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由于學習內容較多,應注意學習時間的合理規劃,確保學習進度的同時,也能保證知識點全面透徹的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