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的計算方法是什么
精選回答
房產稅的計算方法分為兩種,一種是從價計征,一種是從租計征。
從價計征
從價計征是按房產的原值減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年稅率1.2%。
從租計征
從租計征是按房產的租金收入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個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4%
例題:張某擁有一處原值為600000元的商鋪,2021年8月31日出租該商鋪,租期1年,收取當年不含稅租金10000元。已知房產稅從租計征的稅率為12%,從價計征的稅率為1.2%,當地省政府規定計算房產余值的減除比例為30%。張某2021年就該商鋪應繳納房產稅
解析:8月31日出租商鋪,應該從9月開始從租計征房產稅,1-8月從價計征房產稅,從價計征的房產稅年稅額=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1.2%。即:600000×(1-30%)×1.2%×8/12+10000×12%=3360+1200=4560(元)
房產稅的概念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它屬于財產稅中的個別財產稅,且征稅范圍限于城鎮的經營性房屋。
征稅范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一條,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征收。這意味著房產稅的征稅范圍已經明確,包括了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具體征稅范圍的調整,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提出方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批準后執行。
納稅人
房產稅以在征稅范圍內的房屋產權所有人為納稅人。具體規定如下:
1.產權屬國家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納稅。
2.產權屬集體和個人所有的,由集體單位和個人納稅。
3.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納稅。
4.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根據相關規定,以下房產可以免征房產稅: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
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
4.個人所有自有自用的非營業用的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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