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征收_2019年稅務師《稅法二》每日一考點
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小伙伴們,臨近考試,為幫助大家順利通關考試,小編專門帶來了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范圍、稅率、扣除標準等知識點,趕快來看吧!
【考點:個人所得稅征稅范圍、稅率、扣除標準和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工資、薪金所得(任職或者受雇非獨立性)
1.包含內容: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
也包括:(1)公司職工取得的用于購買企業國有股權的勞動分紅。(2)出租車駕駛員以單車承租承包方式運營,取得的客貨營運收入。(車屬于出租車公司)(3)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退休人員再任職、企業(職業)年金、股票期權的行權等。(4)對雇員免收差旅費、旅游費的營銷業績獎勵。(5)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對經營成果不擁有所有權的。(6)律師事務所支付給雇員的所得(含律師及行政輔助人員,但不包括律師事務所的投資者)、兼職律師從律師事務所取得。(7)個人取得公務交通、通信補貼。(8)內部董事的董事費(總經理兼董事),按工資薪金所得計稅。
【注意】外部董事(例如獨立董事),董事費按勞務報酬所得計稅。
2.不予征稅項目:(1)獨生子女補貼;(2)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3)托兒補助費;(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3.稅率:七級超額累進稅率。(考試會給)
【注意】特殊問題
1.全年一次性獎金
2.其他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3.保險
職工個人實際繳付的三險一金和領取的五險一金,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企業為員工支付各項免稅之外的保險金,并入員工當期的工資收入,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4.對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
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3倍數額部分的一次性補償收入,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5.提前退休(不需要與當月工資合并,視為數月工資)
(1)提前退休的取得的一次性補貼,不屬于免稅的離退休工資收入,應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2)提前退休而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應按照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至法定離退休年齡之間實際年度數平均分攤計算個人所得稅。
應納稅額={〔(一次性補貼收入÷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實際年度數)-費用扣除標準〕×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提前辦理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實際年度數
6.企業年金
領取年金時——個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領取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符合規定的,不并入綜合所得,全額單獨計算應納稅款。其中按月領取的,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按季領取的,平均分攤計入各月,按每月領取額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按年領取的,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個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領取的年金個人賬戶資金,或個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領取的年金個人賬戶余額,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對個人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領取年金個人賬戶資金或余額的,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
(二)勞務報酬所得(非雇傭、獨立)
1.包含內容:(1)個人兼職取得的收入(學生勤工儉學所得),按照勞務報酬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2)對非雇員免收差旅費、旅游費的營銷業績獎勵,按勞務報酬所得;如獎勵雇員,則為工資薪金所得;(3)律師以個人名義再聘請其他人員為其工作而支付的報酬,按照勞務報酬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2.預扣率:三級超額累進預扣率。
級數 | 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 預扣率 | 速算扣除數 |
1 | 不超過20000元的 | 20% | 0 |
2 | 超過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 30% | 2000 |
3 | 超過50000元的部分 | 40% | 7000 |
3.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以每次收入額為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4000元:定額扣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定率扣20%。
4.預扣方式:按次征收。
(1)屬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2)屬于同一項目連續性收入的,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三)稿酬所得
1.包含內容:個人作品以圖書、報刊形式出版、發表取得的所得。
【注意】任職、受雇于報紙雜志等單位的記者、編輯等專業人員,因在本單位的報紙、雜志上發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屬于因任職、受雇而取得的所得,應與其當月工資收入合并,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除上述專業人員以外,其他人員在本單位的報紙、雜志上發表作品取得的所得,應按“稿酬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2.預扣率:20%。
3.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以每次收入額為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4000元:定額扣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定率扣20%;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70%計算。
4.預扣方式:按次征收。
【注意】合作出書,按每個作者分得的稿酬,各自來計算個人所得稅。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1.包含內容: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
(1)對于作者將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復印件公開拍賣(競價)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2)編劇從電視劇的制作單位獲得的劇本使用費收入,按照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3)提供著作權而取得的報酬,按照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2.預扣率:20%。
3.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以每次收入額為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4000元:定額扣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定率扣20%。
4.預扣方式:按次征收。
居民個人取得上述四項所得統稱為“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
匯算清繳時并入綜合所得的收入: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20%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70%計算。
專項附加扣除
專項附加扣除是本次稅法修訂引入新的費用扣除標準,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簡便易行的原則,目前包含了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6項支出,并將根據教育、醫療、住房、養老等民生支出變化情況,適時調整專項附加扣除的范圍和標準。
取得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的居民個人可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扣除項目 | 扣除范圍 | 扣除標準 | 扣除方式 | ||
每年 | 每月 | ||||
子女教育 | 學前教育 | 包括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教育 | 12000元/每個子女 | 1000元/每個子女 | 受教育子女的父母各扣50%,也可以約定一方扣100% 具體扣除方式在1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 |
學歷教育 | 義務教育(小學和初中教育) | ||||
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 | |||||
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
扣除項目 | 扣除范圍 | 扣除標準 | 扣除方式 | |
繼續教育 | 學歷(學位)繼續教育 | 每月400元(每年4800元),不能超過48個月 | 個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可以選擇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選擇由本人扣除 | |
職業資格繼續教育 | 技能人員 | 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 只能扣除一次 | |
專業技術人員 |
扣除項目 | 扣除范圍 | 扣除標準 | 扣除方式 | |
每年 | 每月 | |||
大病醫療 | 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 | 80000元為限額據實扣除 | 不能扣(匯算清繳時扣除) | 納稅人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
扣除項目 | 扣除范圍 | 扣除標準 | 扣除方式 | |
每年 | 每月 | |||
住房貸款利息 | 納稅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業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為本人或其配偶購買首套境內住房 | 12000元 | 1000元至多240個月 | 可選擇由夫妻一方扣除,且1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 婚前分別購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婚后可選擇其中一套扣除,也可選擇對各自購買的住房扣除 |
扣除項目 | 扣除范圍 | 扣除標準 | 扣除方式 | |||
每年 | 每月 | |||||
住房租金 | 主要工作城市類別 | 一類 | 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 | 18000元 | 1500元 | 由簽訂租賃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且只能由一方扣 注:與住房貸款利息扣除不可同時享受 前提條件: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住房 |
二類 | 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其他城市 | 13200元 | 1100元 | |||
三類 | 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其他城市 | 9600元 | 800元 |
扣除項目 | 扣除范圍 | 扣除標準 | 扣除方式 | ||
每年 | 每月 | ||||
贍養老人 | 贍養60周歲(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贍養人的贍養支出 | 納稅人為獨生子女 | 24000元 | 2000元 | 由本人扣除 |
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 | 與其兄弟姐妹分攤每年24000元 | 與其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且每人不超過1000元/月 | 分攤方式包括平均分攤、被贍養人指定分攤或者贍養人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在1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 注:不按老人人數加倍扣除(和子女教育不一樣) |
(五)經營所得A(個體工商戶)
1.包含內容:
(1)個人從事彩票代銷所得,按照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2)個體出租車運營所得(車屬于駕駛員),按照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類型 | 所屬稅目 |
出租車屬于個人所有,但掛靠出租汽車經營單位等,駕駛員向掛靠單位繳納管理費的 | 經營所得 |
出租汽車經營單位將出租車的所有權轉移給駕駛員 | |
出租車屬于出租汽車經營單位,對出租車駕駛員采取單車承包或承租方式運營 | 工資、薪金所得 |
(3)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的個人投資者以企業資金為本人、家庭成員支付與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消費性支出及購買汽車、住房等財產性支出,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利潤分配,按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除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的個人投資者,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2.稅率: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考試會給)。
3.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其他支出-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
取得經營所得的個人,沒有綜合所得的,計算其每一納稅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時,應當減除費用60000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1)分別核算生產經營費用、個人家庭費用。難以分清的,40%視為生產經營費用準予扣除。
(2)實際支付給從業人員的合理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個體工商戶業主的工資薪金支出,不得稅前扣除。
(3)保險費
五險一金:為業主和從業人員繳納的,準予扣除;為從業人員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分別在不超過從業人員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準予扣除;為特殊工種從業人員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準予扣除;業主為本人或為從業人員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4)研發費用,以及研發而購置單臺價值在10萬元以下的測試儀器、實驗性裝置的購置費可直接扣除。單臺價值在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的測試儀器和試驗性裝置,按固定資產管理,不得在當期直接扣除。
(5)不得扣除項目:個人所得稅稅款、稅收滯納金、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不符合扣除規定的捐贈支出、贊助支出、用于個人和家庭的支出等。
4.征收方式:按年征收。
(五)經營所得B
個人承包登記狀況 | 是否交企業所得稅 | 是否交個人所得稅 |
承包后工商登記改變為個體工商戶的 | 不交企業所得稅 | 按照經營所得交個人所得稅 |
個人對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后,工商登記仍為企業的 | 繳納企業所得稅 | 承包、承租人對企業經營成果不擁有所有權,僅按合同(協議)規定取得一定所得的,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個稅 |
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協議)規定只向發包方、出租人繳納一定的費用,經營成果歸承包、承租人所有的,所得按經營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
1.稅率:五級超額累進稅率。
2.應納稅所得額=納稅年度收入總額-必要費用。
3.征收方式:按年征收。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1.包含內容:除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的個人投資者,以企業資金為本人、家庭成員及其相關人員支付與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消費性支出及購買汽車、住房等財產性支出,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上述企業為個人股東購買的車輛和住房,不屬于企業的資產,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折舊;
2.稅率:比例稅率20%;
3.扣除標準:沒有扣除;
4.征收方式:按次征收,以支付利息、股息、紅利時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5.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20%;
6.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購買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間的股息要根據持股期限分別按全額(1個月以內)、減按50%(1個月至1年)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暫免(1年以上);
7.免稅的利息(3項):國債和地方政府債券利息、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儲蓄存款利息。
(七)財產租賃所得
1.財產租賃所得,是指個人出租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包含個人取得的財產轉租收入。
2.稅率:比例稅率20%,個人出租住房,按10%稅率。
3.扣除標準:每次收入≤4000元:定額扣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定率扣20%。
個人出租房產,在計算繳納所得稅時從收入中依次扣除以下費用:
(1)財產租賃過程中繳納的稅費(能扣城建稅及附加、房產稅,增值稅不能扣);(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稅(無轉租收入不扣此項);(3)由納稅人負擔的該出租財產實際開支的修繕費用(每次800元為限,一次扣不完的下次繼續扣除,直到扣完為止);(4)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800元或20%)。
4.征收方式:按次征收,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5.計算公式:(1)每次月收入不超過4000的,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月)收入額-準予扣除項目-修繕費用(800元為限)-800元;(2)每次月收入超過4000的,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月)收入額-準予扣除項目-修繕費用(800元為限)]×(1-20%)。
(八)財產轉讓所得
1.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1)個人拍賣除文字作品手稿原件及復印件外的其他財產,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2)個人通過招標、競拍或其他方式購置債權以后,通過相關司法或行政程序主張債權而取得的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注意】境內上市公司的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征收個稅。
2.稅率:比例稅率20%。
3.扣除標準: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
財產原值,按照下列方法確定:
(1)有價證券,為買入價以及買入時按照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
(2)建筑物,為建造費或者購進價格以及其他有關費用;
(3)土地使用權,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的費用以及其他有關費用;
(4)機器設備、車船,為購進價格、運輸費、安裝費以及其他有關費用。
【注意】個人轉讓自用達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居住用房取得的所得,免稅。
4.收藏品原值的確定
財產原值:售出方取得該拍賣品的價格(以合法有效憑證為準)。具體為:
(1)通過商店、畫廊等途徑購買的,為購買該拍賣品時實際支付的價款;(2)通過拍賣行拍得的,為拍得該拍賣品實際支付的價款及繳納的相關稅費;(3)通過祖傳收藏的,為其收藏該拍賣品而發生的費用;(4)通過贈送取得的,為其受贈該拍賣品時發生的相關稅費。
【注意】如不能提供合法、完整、準確的財產原值憑證:①按轉讓收入額的3%征收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②拍賣品為經文物部門認定是海外回流文物的,按轉讓收入額的2%征收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5.應納稅額=(收入總額-財產原值-合理費用)×20%
6.轉讓股權
(1)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核定股權轉讓收入,方法有:①凈資產核定法;②類比法;③其他。
(2)被投資企業的土地使用權、房屋、房地產企業未銷售房產、知識產權、探礦權、采礦權、股權等資產占企業總資產比例超過20%的,主管稅務機關可參照納稅人提供資產評估報告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3)個人轉讓股權的原值確定:①現金出資的:原值是實際支付的價款與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②非貨幣性資產出資:非貨幣性資產價格與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③無償讓渡:取得股權發生的合理稅費與原持有人的股權原值之和;④以資本公積、留存收益轉增股本:轉增額和相關稅費之和。
7.個人購置債權后,通過主張債權取得的所得(取得收入-債權的原值-合理稅費),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債權的原值=購置的成本×處置債權賬面價值的占比
8.個人轉讓限售股,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應納稅額=[限售股轉讓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稅費)]×20%
如果不能準確計算限售股原值的,一律按限售股轉讓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稅費。
(九)偶然所得
1.包含內容: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所得。如:額外抽獎所得。
個人取得單張有獎發票獎金所得不超過800元(含800元)的,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個人取得單張有獎發票獎金所得超過800元的,應全額按照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偶然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2.稅率:比例稅率20%;
3.扣除標準:沒有扣除;
4.征收方式:按次征收,以每次收入為一次。
5.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的稅率=每次收入額×20%
備考稅務師考試的考生朋友們,希望以上內容對大家復習知識有一定的幫助,小編在這里預祝大家旗開得勝,在稅務師考試中交出滿意的答卷,取得一份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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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內容選自王穎老師《稅法二》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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