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中凈資產法如何計算
股權轉讓凈資產的計算方法是,用資產總額減去負債總額。
股東在轉讓股權時,股權的價格可由當事人自行協商確定合理的價格,也可請會計機構或評估機構來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清算所得稅如何計算
清算所得=企業的全部資產可變現價值或交易價格-資產的計稅基礎-清算費用-相關稅費+債務清償損益-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其中債務清償損益=債務的計稅基礎-債務的實際償還金額,公式中的相關稅費為企業在清算過程中發生的相關稅費,不包含企業以前年度欠稅。清算所得稅=清算所得×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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