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審計程序是什么?
【問題】集團審計程序是什么?
【答案】
①審計立項。審計立項是指確定詳細的內部審計工程,即審計對象。審計對象包括集團公司下屬的各子公司,集團內部的各職能部門以及各項經營活動等。
②審計準備。審計準備主要是制定審計方案。在確定內部審計事項后,審計人員開展內部審計,需要在審計計劃及方案的指導下進行。所以,需從集團公司經營實際出發制定切實可行的審計方案。
③審計通知。在集團公司內部審計活動開展前,審計人員應通知公司負責人以及各部門具體審計時間、審計目的和范圍,并要求其及時準備相關文件、報表和材料,告知需要配合的相關事項。
④審計實施。審計實施是由審計人員檢查和評定集團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情況、財務管理情況以及納稅申報情況等等審計人員在審計期間如若發現問題,會及時進行相應記錄,并提出修改措施及建議。
⑤意見溝通。在上述內部審計活動完成后,審計人員會根據審計工作底稿形成初步審計意見,然后會與被審計部門負責人進行及時溝通,交換審計意見,雙方就審計意見達成一致。
⑥出具報告。在上述環節雙方負責人達成一致的基礎上,審計人員會出具正式的集團公司內部審計報告,發表審計意見,并對審計結果的真實性、客觀性、公平性及公正性負責。
⑦后續跟進。對于內部審計期間發現的問題,審計人員會出具改進措施及建議,要求各部門積極進行整改,同時,其也會對各部門的整改情況進行跟進,以確保審計期間發現的問題能夠得以妥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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