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娜寫年華”】本篇為2014《高級會計實務》第十章“行政事業單位預算管理、會計處理與內部控制”第一節知識點精講:部門預算管理。其主要內容包括部門預算管理概述、中央部門預算的編制規程、政府收支分類、中央部門收入預算編制、中央部門支出預算編制、部門預算執行及調整、中央部門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管理。本節主要介紹中央部門收入預算編制。
部門預算管理之中央部門收入預算編制
目錄:
(一)收入預算的內容
(二)收入預算的編制要求
(三)收入預算的測算依據
知識點概述:
(一)收入預算的內容
中央部門收入預算來源主要包括上年結轉、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人、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下級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等。
(二)收入預算的編制要求
中央部門在預測收入預算時,應本著科學、合理的原則,遵循項目合法合規、內容全面完整、數字真實準確的總體要求。
1.項目合法合規。中央部門填列的各項收入,必須是符合國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預計依法取得的各項收入。從2011年起,除學費收入納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以外,交通運輸部主管部門集中收入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其余中央預算外資金全部取消,納入公共預算管理。
2.內容全面完整。對單位預計取得的各項收入進行全面考慮,不應在部門預算外保留其他收入項目。
3.數字真實準確。
(三)收入預算的測算依據
中央部門在編制部門收入預算時,應對各項需求和資金來源進行認真測算、分析。
1.明確預算目標。
2.收集相關資料。
3.分析、歸集部門預算需求。
4.測算部門預算需求。對部門預算需求應分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兩個部分進行測算。
5.測算財政撥款資金需求。部門預算需求先用非財政撥款資金滿足后,其缺口部分即為財政撥款資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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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娜寫年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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