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娜寫年華”]東奧會計在線高級會計師頻道提供:本篇為2016年《高級會計實務》答疑精選:投資性主體合并報表范圍。
【原題】案例分析題
【2014年】(2)B公司是投資性主體并控制B1、B2、B3三個子公司,且僅有B1子公司為B公司的投資活動提供相關服務。B公司無母公司,對此,B公司做出如下判斷及相關會計處理:
①B公司僅應將B1子公司納入合并財務報表范圍;
②B公司對B2、B3子公司的投資采取權益法核算。
正確答案:
(2)①正確。
②不正確。
理由:B公司對B2、B3子公司的投資應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或:應當確認為交易性金融資產),不應采用權益法核算。
知識點:合并范圍的確定
【學員提問】
老師您好!不明白這里的控制為什么要用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我認為只要有重大影響或控制不都是按長期股權投資核算嗎?只要無重大影響<20%股權才按金融資產工具計量吧?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您可以看一下教材P494頁倒數第六段:“(1)如果母公司是投資性主體,則母公司應當僅將為其投資活動提供相關服務的子公司(如有)納入合并范圍并編制合并財務報表;其他子公司不應當予以合并,母公司對其他子公司的投資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
此題,B2和B3不為投資性主體母公司B公司提供相關服務,B公司應該按照交易性金融資產對其核算。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如有其它問題歡迎繼續交流~~
祝您學習愉快!
責任編輯:娜寫年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