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份額和出資比例有區別嗎?
2.特定債務
(1)對外
一個合伙人或者數個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
財產份額和出資比例有區別嗎?
問題來源:
【考點9】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P106)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如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適用普通合伙企業的一般規定,其特殊性主要體現在債務責任的承擔上。
1.普通債務
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伙企業債務以及合伙企業的其他債務,由全體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2.特定債務
(1)對外
一個合伙人或者數個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
(2)對內
合伙人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伙企業債務,以合伙企業財產對外承擔責任后,該合伙人應當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對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應當建立執業風險基金、辦理職業保險。
【例題1·單選題】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的合伙人王某在執業中因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下列關于合伙人對此損失承擔責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業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2017年)
A.王某承擔無限責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
B.王某與其他合伙人共同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C.王某承擔無限責任,其他合伙人不承擔責任
D.王某承擔無限責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實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答案】A

于老師
2020-08-24 15:52:59 4055人瀏覽
出資比例是在合伙企業設立時合伙人的出資,但合伙企業在經營中可能會盈利或者虧損,此時根據各合伙人的比例計算,在企業財產中所占的份額就有所變化,企業盈利所占份額就多于當時的出資,企業虧損所占份額就少于當時的出資了。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O(∩_∩)O~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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