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同年6月10日,由于生產需要,甲公司向丁公司購買了一臺B型號生產設備,應丁公司要求,甲公司以該生產設備為該筆價款設定了抵押擔保,并于6月15日辦理了抵押登記。
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未按照約定償還借款,乙公司直接要求丙公司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丙公司提出,應先實現浮動抵押。乙公司遂主張優先于丁公司就B型號生產設備的變賣價款受償。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和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不考慮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問題。

姜老師
2023-06-21 16:58:42 3609人瀏覽
本考點考察的是超級價款優先權~
老師給您舉個例子:
2023年2月1日,甲公司向乙銀行貸款10億元,期限6個月,甲公司以其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一并抵押給乙銀行,雙方當日簽訂了書面抵押合同,并于2023年2月4日辦理了抵押登記。
2023年4月1日,甲公司向丙公司購買一臺2000萬元的數控機床,付款日期為2023年8月1日。出賣人丙公司要求甲公司提供擔保,甲公司遂以該數控機床為丙公司的價款債權設定抵押擔保,雙方于4月1日簽訂了書面抵押合同,丙公司于4月3日向甲公司交付了數控機床,雙方于4月10日辦理了抵押登記。
在本案中:(1)乙銀行的浮動抵押權于2023年2月1日(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2)丙公司的抵押權于2023年4月1日(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3)到了2023年8月1日,如果甲公司不能清償乙銀行的貸款,也不能向丙公司按期支付貨款,對于該數控機床的拍賣價款,丙公司優先于乙銀行受償(并不是按照抵押登記的先后順序清償),這就是超級優先權,前提是自數控機床交付后10日內辦理了抵押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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