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與固定資產相關的資料如下:
(1)2019年4月5日,甲公司開始建造一條生產線,為建造該生產線領用自產產品成本為100萬元,這部分自產產品的市場售價為200萬元,同時領用以前外購的原材料一批,該批原材料的實際購入成本為50萬元,購入時的增值稅為6.5萬元,領用時該批原材料市價為100萬元。
(2)2019年4月至6月,應付建造該條生產線的工程人員的工資40萬元,用銀行存款支付其他費用10萬元。
(3)2019年6月30日,該條生產線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該條生產線的預計使用年限為5年,預計凈殘值為0,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折舊。
(4)2021年6月30日,甲公司對該生產線的某一重要部件進行更換,合計發生支出100萬元(改造支出符合準則規定的固定資產確認條件),已知該部件的賬面原值為80萬元,被替換部件的變價收入為10萬元,2021年10月31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更新改造后的生產線預計使用年限和計提折舊的方法并未發生改變,預計凈殘值為0。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條件,回答下列小題。
1.下列固定資產中,需要計提折舊的是( )。
A、短期租出的機器設備
B、單獨計價入賬的土地
C、日常修理期間固定資產
D、閑置不用的廠房
正確答案:A,C,D
答案分析:
單獨計價入賬的土地以及已提足折舊但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不需要計提折舊,選項B不正確。
2.根據資料(1),關于領用自產產品用于在建工程的相關說法中,正確的是( )。
A、應計入在建工程的金額為200萬元
B、應計入在建工程的金額為100萬元
C、應計入在建工程的金額為226萬元
D、應計入在建工程的金額為113萬元
正確答案:B
答案分析:
領用自產產品用于在建工程,應將產品成本計入工程成本,即計入在建工程的金額為100萬元。
3.根據資料(1),關于領用外購的材料用于在建工程的相關說法中,正確的是( )。
A、應計入在建工程的金額為50萬元
B、應計入在建工程的金額為56.5萬元
C、應計入在建工程的金額為100萬元
D、應計入在建工程的金額為106.5萬元
正確答案:A
答案分析:
外購的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的建造,應將材料成本計入在建工程,即計入在建工程的金額為50萬元。
4.根據資料(1)至(3),該條生產線的入賬價值為( )萬元。
A、213
B、200
C、219.5
D、276
正確答案:B
答案分析:
該條生產線的入賬價值=100+50+40+10=200(萬元)。
5.該條生產線在更換重要部件后,重新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的入賬價值為( )萬元。
A、153.2
B、123.2
C、138.2
D、143.2
正確答案:D
答案分析:
2021年6月30日,更新改造前的生產線的賬面價值=200-200×2/5[2019.7.1至2020.6.30計提折舊]-(200-200×2/5)×2/5[2020.7.1至2021.6.30計提折舊]=72(萬元),該條生產線在更換重要部件后,重新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的入賬價值=72-[80-80×2/5-(80-80×2/5)×2/5][被替換部分的賬面價值]+100=143.2(萬元)。

肖老師
2020-05-10 12:09:53 3199人瀏覽
本題要求計算的是更新改造后的生產線的入賬價值,所以首先要知道該怎么計算
更新改造后的入賬價值=更新改造前的生產線的賬面價值-更換重要部件的賬面價值+更換時發生的符合資產確認條件的支出
所以,求出上述涉及到的部分的金額即可
更新改造前的生產線的賬面價值=生產線原值-截止改造時計提的折舊金額【也就是2019年7月-2021年6月的折舊額】
=200【原值】-200×2÷5【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計提折舊】-(200-200×2÷5)×2÷5【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計提折舊】=72(萬元)
已知被替換部分的賬面原值為80萬元,所以被替換部分的賬面價值=被替換部分的原值-截止改造時計提的折舊金額
=80-80×2÷5【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計提折舊】-(80-80×2÷5)×2÷5【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計提折舊】=28.8(萬元)
根據資料4已知,更新改造合計發生資本化支出100萬元
所以綜合上述,重新達到預定使用狀態時的入賬價值=72-28.8+100=143.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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