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科目重點內容歸納分析
3.稅法科目
(1)增值稅法
本章十分重要,幾乎每年都有高分值考題出現。預計2020年教材仍會有不少變化,特別是營改增部分,2019年頒布的補丁文件較多。對于出口退稅部分,考生可不做重點關注。同時,對一些特殊行業,例如建筑施工等,或者一些特殊規定,例如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抵扣的規定等,考試不必做重點關注。對于常規考點,建議關注特殊銷售方式下的銷售額確認,例如折扣銷售、包裝物押金、分期收款發出商品等內容,這些內容教材變化不大,考生可提前復習。對于營改增部分,建議可以待新書出版后跟著老師課程進度再復習。
①常規考點示例
2018年試題
資料六:
1.A公司20×7年度將一批自產產品在年會中作為獎品獎勵給員工。A公司在申報20×7年度應交增值稅時,將生產該批產品所耗用原材料的進項稅作為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予以轉出。
2.A公司20×7年初向某客戶銷售一批電子產品。考慮到該客戶本次采購量較大,A公司同意在本次銷售價款120萬元(不含增值稅)的基礎上給予該客戶10萬元(不含增值稅)的折扣。在開具增值稅發票時,A公司在金額欄填列120萬元,在備注欄中注明10萬元的折扣。在申報20×7年度應交增值稅時,A公司以折扣后的銷售額110萬元計算申報增值稅。
要求:針對資料六,假定不考慮其他條件,指出A公司的增值處理是否存在不當之處。如果存在不當之處,提出恰當的處理意見。
【答案】
(1)存在不當之處。
處理意見:將自產產品用于集體福利,應視同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應按該自產產品的近期平均售價作為銷售計算申報增值稅銷項稅,而不應作進項稅轉出。
(2)存在不當之處。
處理意見:A公司未在同一張發票“金額”欄注明折扣額,而僅在發票的“備注”欄注明折扣額,折扣額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A公司應以120萬元作為銷售額計算申報增值稅。
征稅范圍
1.視同銷售貨物或視同發生應稅行為(十項)
①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②銷售代銷貨物;
③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至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④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
⑤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⑥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⑦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⑧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⑨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銷售應稅服務、無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但用于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⑩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②營改增考點示例
2017年試題
資料七:
A公司財務總監就以下事項征詢注冊會計師甲的意見:
A公司從事房地產開發的子公司P公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擬于20×7年從政府部門受讓一塊土地,并設立項目公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對該受讓土地進行商品房開發和銷售。財務總監希望注冊會計師甲就該項目公司在計算所開發房地產項目增值稅計稅銷售額時,需滿足哪些條件方可扣除P公司受讓上述土地向政府部門支付的土地價款提出分析意見。
要求:針對資料七,假定不考慮《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的規定,代注冊會計師甲回答A公司財務總監提出的問題。
【答案】
項目公司在計算所開發房地產項目增值稅計稅銷售額時,需滿足以下條件方可扣除P公司受讓該土地向政府部門支付的土地價款:
(a)房地產開發企業(P公司)、項目公司、政府部門三方簽訂變更協議或補充合同,將土地受讓人變更為項目公司;
(b)政府部門出讓土地的用途、規劃等條件不變的情況下,簽署變更協議或補充合同時,土地價款總額不變;
(c)項目公司的全部股權由受讓土地的房地產開發企業(P公司)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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