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考試基本情況
(十一)2021年中級《經濟法》教材主要調整情況
章節 | 新增、修訂、調整 | 變化 星級 |
第一章 總論 | 1. 修訂可撤銷民事法律行為中撤銷權行使期限 2. 修訂審判監督程序中當事人提出再審申請的法院 3. 修訂訴訟時效特征的相關表述 4. 修訂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訴訟時效相關內容 | ★★ |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 1. 修訂分支機構民事責任的表述 2. 修訂隱名股東顯名化條件 | ★★ |
第三章 合伙企業法律制度 | 無實質性修訂 | |
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 | 1. 根據創業板注冊制改革,全面修改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條件 2. 新增創業板、科創板上市公司發行股票條件 3. 根據公司債券公開發行注冊制改革,修訂相關表述 4. 修訂支票出票的效力 | ★★★ |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 1. 根據《民法典》全面修訂(但未收錄2020年底最高法集中廢止、修訂的相關司法解釋) | ★★★ |
第六章 增值稅法律制度 | 1. 新增二手車經銷,減按0.5%征收增值稅 2. 新增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購入未完工的房地產老項目繼續開發后,以自己名義立項銷售的不動產,屬于房地產老項目相關規定 3. 新增納稅人按照規定取得增值稅留抵退稅款的,不得再申請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4. 修訂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時限 5. 新增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 ★★ |
第七章 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 | 1. 修訂保險企業發生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的扣除系數 2. 修訂清算所得相關表述 3. 新增海南自由貿易港稅收優惠政策 4. 修訂國家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 5. 修訂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 ★ |
第八章 相關法律制度 | 1. 根據修訂后《專利法》,對相關內容進行修訂 | ★★ |
二、 考試特點
(一)計算機化考試
1. 題庫有多套試題,特別是考試批次增加,試題覆蓋范圍廣,要求考生對知識的掌握更加全面、扎實。
2. 考場不會特別安靜,應適應這種略微嘈雜的考試環境。
3. 有需要的考生需要提前練習打字速度,特別是稅法部分內容涉及公式錄入。
4. 2020年個別地區考試要求戴一次性手套參加考試。
(二)重者恒重(歷年真題非常重要)
1. 重視對歷年真題的學習、研究(涉及知識點、命題方式、考核角度、陷阱設置等)。
2. 動手做歷年真題,而不僅僅是閱讀歷年真題。
(三)不考常態考“變”態(逢新必考)
每年教材新增、修訂、調整的知識點都是命題老師重點關照的對象。基礎班講義會對2021年新增、修訂內容進行逐一提示。
(四)考試難度逐年增加
考試批次增加導致2019、2020年客觀題考核范圍加大,不同于其他2個科目,《經濟法》考生應充分重視客觀題。
三、 學習方法與進度計劃
(一)學習方法指導
1. 對具體知識點學習前先要問是否可能考核主觀題(基礎班講義會對歷年考核過的主觀題知識點進行逐一標識)。
2. 遵循“聽課”(推薦2遍基礎班)、“記憶”和“做題”三步走,完成從“輸入”到“輸出”的轉化,將知識“內化”。
(1)稅法相關章節應特別注意一定量習題的演練和積累。
(2)動手去寫主觀題(簡答題、綜合題)。
3. 按照人類記憶規律科學記憶,及時回顧(多重復),與自己的遺忘作斗爭。
4. 充分利用歷年真題。
5. 構建知識體系,建立知識框架。
6. 建立自己的錯題檔案,錯題反復做。
7. 考前做成套題目(最好能保證3~5套成套題目訓練)。
8. 沖刺階段就復習備考中“錯題”、2021年“變態”知識點進行地毯式碾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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