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5:其他應收款
考頻:★★ 歷年:單選、多選、判斷
(一)概述【必記打卡】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其主要內容包括:
(1)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應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
(2)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
(3)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房租費等;
(4)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如職工出差從企業預借的差旅費。
小新點
其他應收款的范圍:應收的罰包墊保+差旅費。
小新點
包裝物押金:
收到押金一方,將來會還錢,計入其他應付款;
支付押金一方,將來會收錢,計入其他應收款。
(二)科目設置
“其他應收款”科目:借方登記其他應收款的增加,貸方登記其他應收款的收回,期末余額一般在借方,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項。
期末,資產負債表中“其他應收款”項目金額=“應收利息”期末余額+“應收股利”期末余額+“其他應收款”期末余額-相關“壞賬準備”期末余額。
鏈接
第八章詳解。
(三)賬務處理
情形 | 賬務處理 |
企業發生各種其他應收款項時 | 借:其他應收款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固定資產清理/待處理財產損溢等 |
收回其他各種應收款項時 |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等 貸:其他應收款 |
相關試聽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