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荼蘼”】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是11月1日,預習備考也已經開始,請再預習備考的同時關注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及報名入口匯總,為更好的幫助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生預習備考,請備考的考生先進行預習要點的預習,本篇為2016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預習要點: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2016年《經濟法基礎》預習要點: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預習要點】
勞動合同的履行: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用人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勞動規章制度:
1.合法有效的勞動規章制度是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2.建立勞動規章制度的程序核心:民主協商,勞資共議三個步驟:
(1)經職代會或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
(2)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3)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在單位內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3.勞動規章制度的監督和法律責任如果規章制度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勞動者可以據此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如果該規章制度的實施給勞動者造成了損害的,用人單位應承擔賠償責任。
4.企業公示或告知勞動者規章制度可以采用張貼通告、員工手冊送達、會議精神傳達等方式。
勞動合同的變更:
1.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2.未對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意見的,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勞動合同。
(3)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2年。
【相關章節預習點】
第二章 勞動合同與社會保險法律制度 | |
第一節 勞動合同法律制度 | |
勞動合同法律制度 |
|
勞動合同的訂立 | |
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 | |
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 |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 |
集體合同與勞務派遣 | |
勞動爭議的解決 | |
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法律責任 |
【預習要點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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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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