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荼蘼”】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是11月1日,預習備考也已經開始,請再預習備考的同時關注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及報名入口匯總,為更好的幫助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生預習備考,請備考的考生先進行預習要點的預習,本篇為2016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預習要點:保守商業機密和競業限制。
2016年《經濟法基礎》預習要點:保守商業機密和競業限制
【預習要點】
(1)競業限制中的雙方權責: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補償金的數額由雙方約定,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2)競業限制條款適用范圍:三類人
限定為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義務的勞動者:
①高級管理人員;
②高級技術人員;
③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
(3)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2年。
【相關章節預習點】
第二章 勞動合同與社會保險法律制度 | |
第一節 勞動合同法律制度 | |
勞動合同法律制度 |
|
勞動合同的訂立 | |
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 | |
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 |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 |
集體合同與勞務派遣 | |
勞動爭議的解決 | |
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法律責任 |
【預習要點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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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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