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荼蘼”】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是11月1日,預習備考也已經開始,請再預習備考的同時關注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及報名入口匯總,為更好的幫助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生預習備考,請備考的考生先進行預習要點的預習,本篇為2016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預習要點:工作時間。
2016年《經濟法基礎》預習要點:工作時間
【預習要點】
(1)工作時間
①標準工時制
②不定時工作制
③綜合計算工時制
(2)休息休假
①標準工時制(標準工作日)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應保證勞動者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1天。
加班的規定
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
a.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b.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c.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②不定時工作制
也稱無定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日。主要適用于一些因工作性質或工作條件不受標準工作時間限制的工作崗位。
③綜合計算工時制
也稱綜合計算工作日,是指用人單位根據生產和工作的特點,分別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勞動者工作時間,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仍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的一種工時形式。
【相關章節預習點】
第二章 勞動合同與社會保險法律制度 | |
第一節 勞動合同法律制度 | |
勞動合同法律制度 |
|
勞動合同的訂立 | |
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 | |
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 |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 |
集體合同與勞務派遣 | |
勞動爭議的解決 | |
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法律責任 |
【預習要點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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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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