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級經濟法》預習知識點:民事訴訟程序
中級會計職稱備考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連續幾個月靠個人自律性學習,難度較大,建議在學習之初盡量固定每天的學習時間,以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
【內容導航】:
民事訴訟程序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中級經濟法》科目第一章總論
【知識點】:民事訴訟程序
民事訴訟程序
1.民事訴訟參加人
2.起訴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管轄范圍,同時還必須辦理法定手續。
3.立案
人民法院接到起訴狀或口頭起訴后,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
4.公開審理原則
(1)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公開進行。
(2)離婚案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
5.簡易程序
(1)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民事案件,適用簡易程序。
(2)不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
①起訴時被告下落不明的;
?、诎l回重審的;
?、郛斒氯艘环饺藬当姸嗟?
?、苓m用審判監督程序的;
⑤涉及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
⑥第三人起訴請求改變或者撤銷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的;
?、咂渌灰诉m用簡易程序的案件。
(3)簡易之處
?、匍_庭方式便利
當事人雙方可就開庭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由人民法院決定是否準許。經當事人雙方同意,可以采用視聽傳輸技術等方式開庭。
②送達方式簡便
(A)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電話、短信、傳真、電子郵件等簡便方式傳喚雙方當事人、通知證人和送達裁判文書以外的訴訟文書。
(B)以簡便方式送達的開庭通知,未經當事人確認或者沒有其他證據證明當事人已經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缺席判決。
?、酆馁M人力少: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由審判員獨任審判,書記員擔任記錄。
(4)程序轉換
?、偃嗣穹ㄔ喊l現案情復雜,需要轉為普通程序審理的,應當在審理期限屆滿前作出裁定并將合議庭組成人員及相關事項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
?、诎讣D為普通程序審理的,審理期限自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計算。
?、垡呀洶凑掌胀ǔ绦驅徖淼陌讣陂_庭后不得轉為簡易程序審理。
6.上訴——“兩審終審”
(1)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3)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
7.再審(審判監督程序)
(1)決定再審
?、俑骷壢嗣穹ㄔ涸洪L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谧罡呷嗣穹ㄔ簩Φ胤礁骷壢嗣穹ㄔ骸⑸霞壢嗣穹ㄔ簩ο录壢嗣穹ㄔ阂呀洶l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的,有權提審或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2)申請再審
?、佼斒氯藢σ呀洶l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诋斒氯松暾堅賹?,原則上應當在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后6個月內提出。
(3)當事人申請再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僭賹徤暾埍获g回后再次提出申請的;
?、趯υ賹徟袥Q、裁定提出申請的;
③在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作出不予提出再審檢察建議或者抗訴決定后又提出申請的。
8.執行
(1)申請執行的期間
①申請執行的期間為2年。
?、谄鹚銜r點
法律文書規定了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分期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2)超期申請執行
?、偕暾垐绦腥顺^申請執行時效期間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②被執行人對申請執行時效期間提出異議,人民法院經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不予執行。
③被執行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義務后,又以不知道申請執行時效期間屆滿為由請求執行回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考生在學習初期會接觸到很多概念性的名詞,是后期深度學習的基礎,對記憶有較高的要求,但各位考生仍然要在理解的基礎上進行記憶,可以通過做中級會計職稱習題將概念徹底吃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