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涉稅服務實務》易錯易混知識點考前匯總
17.一般納稅人采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情形
貨物類 | 服務類 | 不動產及無形資產 |
(1)縣級及縣級以下小型水力發電單位生產的自產電力 (2)自產建筑用和生產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礦物連續生產的磚、瓦、石灰(不含黏土實心磚、瓦) (4)自己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謝產物、動物毒素、人或動物的血液或組織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產的自來水 (6)自來水公司銷售自來水(必須) (7)自產的商品混凝土(僅限于以水泥為原料生產的水泥混凝土) (8)單采血漿站銷售非臨床用人體血液 (9)寄售商店代銷寄售物品(包括居民個人寄售的物品在內)(必須) (10)典當業銷售死當物品(必須) (11)藥品經營企業銷售生物制品 | (1)公共交通運輸服務 (2)電影放映服務、倉儲服務、裝卸搬運服務、收派服務和文化體育服務 (3)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務 (4)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務 (5)提供非學歷教育服務 (6)一般納稅人收取試點前開工的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 (7)一般納稅人提供人力資源外包服務 (8)一般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 | (1)銷售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 (2)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老項目 (3)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 (4)一般納稅人2016年4月30日前簽訂的不動產融資租賃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提供的融資租賃服務 (5)納稅人轉讓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
18.兼營與混合銷售行為的辨析
2016年5月1日營改增后,混合銷售指的是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服務又涉及貨物。而兼營指的是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從高適用稅率或者征收率。
相同點:既有銷售貨物的行為又有銷售服務的行為。
區別:混合銷售和兼營行為都只涉及增值稅,兩者區別在于是否發生在同一項銷售行為上。混合銷售行為是同一項銷售行為既涉及服務又涉及貨物,兼營指不同的銷售行為涉及不同的增值稅應稅項目。
19.在轉出進項稅額的時候,什么時候直接用賬面成本×稅率,什么時候用賬面成本÷(1—13%)×13%
(1)一般的貨物(也就是憑票抵扣進項稅額的貨物),是直接用成本×稅率,這里的稅率有基本稅率17%,也有低稅率13%。
原理:比如購買一般的貨物,支付不含稅價款100,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則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100×17%=17
如果以后改變用途需要全部轉出進項稅額時,則轉出的進項稅額應該=當初抵扣過的進項稅額=17,假如現在告訴賬面成本是100,則直接用100×17%即可。
(2)免稅農產品(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貨物),是用成本/(1-13%)×13%。
原理:比如從農業生產者處購進小米,支付價款100,則可以自行計算抵扣13%的進項稅額,所以100分為兩部分:100×87%=87計入賬面成本、100×13%=13作為進項稅額抵扣,現在要轉出的進項稅額應該=當初抵扣過的進項稅額=13,假如現在告知賬面成本87,則不能直接用87×13%做轉出,也不能/(1+13%)做轉出,因為當初是用100×13%抵扣的進項稅額,所以現在要把87還原為當初小米的買價100,可以按照數學方法解答,設小米的買價為未知數X,那么X×87%(或者寫成1-13%)=賬面成本=87,則小米的買價X=87/(1-13%)=100,然后100再去乘以13%就等于當初抵扣過的進項稅額13=現在要轉出的進項稅額。
20.生產企業與外貿企業出口消費品,消費稅處理的辨析
因為消費稅一般是在生產環節納稅的,也就是出廠銷售時納稅。對于生產企業來說,其出口的消費品一般是自產的,生產后直接出口了,這就屬于生產環節,只要直接免征這部分消費稅即可,對該出口的貨物在我國境內還沒有繳納過消費稅,所以享受免稅不涉及退稅。
外貿企業出口的消費品,是從生產企業購進的,它在出廠環節已經繳納過消費稅了,所以出口時享受免稅并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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