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預習考點:免稅收入
參加2018年稅務師考試的考生要知道,備考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需要一個過程,備考最好分階段進行,現在正是預習階段,學習好知識點,打牢基礎,讓接下來的備考輕松一些。小奧根據2017年教材中的重點內容為大家整理了《涉稅服務實務》預習考點,一起來學吧。
【內容導航】
免稅收入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實務》企業所得稅
【知識點】免稅收入
免稅收入
1.國債利息收入:企業因購買國債所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
2.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收益。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于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
3.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提示】該收益都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4.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總結】與收入有關的相關考點總結:
1.賬外收入:一般情況下企業財務人員將這部分賬外收入隱藏在往來科目中,例如:“其他應付款”“應付賬款”等。
2.延遲確認收入(多為跨年)
企業在當年已經符合稅法(會計)確認收入的要求,因為主、客觀原因當年未進行稅務和賬務處理。
3.視同銷售收入
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于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應視同銷售確認收入。
4.特殊銷售(商業折扣、現金折扣、銷售折讓與退回)
5.股權投資及投資收益
會計上對于股權投資按照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程度不同可以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長期股權投資,而長期股權投資后續核算方法中又分成本法和權益法。而稅法中對于各類股權投資均以歷史成本為計稅基礎,并且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免稅。但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在接下來的日子里,大家一定要珍惜時間,認真對待每一個知識點,小奧會陪著大家一起準備、復習、沖刺,稅務師備考之路并不孤單。東奧會及時更新稅務師成績查詢入口,敬請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