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稅法二》高頻考點:國際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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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國際稅收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二》第三章國際稅收
【知識點】國際稅收
【高頻考點1】國際重復征稅內容
國際重復征稅一般包括法律性國際重復征稅、經濟性國際重復征稅、稅制性國際重復征稅。國際稅收中所指的國際重復征稅一般屬于法律性國際重復征稅。
國際重復征稅類型 | 產生原因 | 征稅主體 | 納稅人 | 稅源 |
法律性國際重復征稅 | 不同征稅原則 | 不同 | 相同 | 相同 |
經濟性國際重復征稅 | 股份公司經濟組織形式 | 不同 | 不同 | 相同 |
稅制性國際重復征稅 | 復合稅制度 | 不同 | 相同 | 相同 |
【高頻考點2】適用間接抵免比例和層數的要求
除另有規定外,由居民企業直接或者間接持有20%以上股份的外國企業,限于符合以下持股方式的三層外國企業:
第一層:單一居民企業直接持有20%以上股份的外國企業;
【解釋】第一層B:單一居民企業A直接持有外國企業B20%以上股份:
AB≥20%
第二層:單一第一層外國企業直接持有20%以上股份,且由單一居民企業直接持有或通過一個或多個符合本條規定持股條件的外國企業間接持有總和達到20%以上股份的外國企業;
【解釋】第二層:單一第一層外國企業B直接持有C20%以上股份,且單一居民企業A直接持有C20%以上股份;或通過一個或多個符合規定持股條件的外國企業B間接持有C總和達到20%以上。即:
BC≥20%
且:AC≥20%或AB*BC≥20%
第三層:單一第二層外國企業直接持有20%以上股份,且由單一居民企業直接持有或通過一個或多個符合本條規定持股條件的外國企業間接持有總和達到20%以上股份的外國企業。
【解釋】第三層:單一第二層外國企業C直接持有D20%以上股份,且由單一居民企業A直接持有D20%以上股份;或通過一個或多個規定持股條件的外國企業BC間接持有D總和達到20%以上股份。即:
CD≥20%
且:AD≥20%或
AB*BC*CD≥20%
上述符合規定的“持股條件”是指,各層企業直接持股、間接持股以及為計算居民企業間接持股總和比例的每一個單一持股,均應達到20%的持股比例。
【高頻考點3】境外間接抵免計算公式
本層企業所納稅額屬于由一家上層企業負擔的稅額=(本層企業就利潤和投資收益所實際繳納的稅額+符合規定的由本層企業間接負擔的稅額)×本層企業向一家上一層企業分配的股息(紅利)÷本層企業所得稅后利潤額
本層企業向一家上一層企業分配的股息(紅利)是指該層企業向上一層企業實際分配的扣繳預提所得稅前的股息(紅利)數額。
為了方便考生復習,小編為您整理了2017年稅務師《稅法二》高頻考點匯總,歡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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