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稅法二》基礎考點:應納稅所得額計算
稅務師考試雖然有難度,但大家只要堅定理想目標,成功拿證不是問題。每天看一道《稅法二》基礎考點: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幫助自己打好基礎。
【內容導航】
1.會計口徑
2.稅法口徑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二》第一章3講
【知識點】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1.會計口徑:
利潤=會計口徑收入-會計口徑的成本扣除
2.稅法口徑:
應納稅所得額=應稅收入-稅法認可的扣除
(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金額-以前年度虧損
1.直接計算法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金額-以前年度虧損
2.間接計算法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所得額=利潤總額±納稅調整項目金額
企業收入總額確認
稅法口徑的收入:
備考最后階段希望大家再堅持一下,一起迎接勝利的曙光。東奧小編將持續為您整理2017年稅務師《稅法二》知識點,預祝大家輕松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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