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稅法二》基礎考點:征稅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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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概述
個人所得稅的特點
征稅對象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
三、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四、勞務報酬所得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二》科目第二章19講 征稅對象
【知識點】:征稅對象
個人所得稅是以個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項應稅所得為征稅對象所征收的一種稅。
第一節 概述
一、個人所得稅的特點(了解)
1.實行分類征收
2.超額累進稅率與比例稅率并用
3.費用扣除額較寬
4.計算簡便
5.采取源泉扣繳和個人申報制兩種征納方法
概念:個人所得稅是以個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項應稅所得為征稅對象所征收的一種稅。
【提示】中國個人所得稅的模式:先分類,再計算
1.分類所得稅征收模式
2.綜合所得稅征收模式
3.混合所得稅征收模式
第二節 征稅對象(11類所得)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生產經營所得
三、勞務報酬所得
四、稿酬所得
五、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六、財產租賃所得
七、財產轉讓所得
八、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九、對企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其他所得
一、工資、薪金所得
1.注意范圍: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所得。
①工資、薪金、獎金。②年終加薪、勞動分紅年終加薪和一次取得年終獎金,原則上作為單獨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③津貼補貼。
【解釋】重點區分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的區別,關鍵在于是否有雇傭關系。
2.津貼的征免界限(反向列舉)
(1)獨生子女補貼;
(2)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
(3)托兒補助費;
(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解釋】單位以誤餐補助名義發給職工的補助、津貼征收個人所得稅。
3.公司職工取得的用于購買企業國有股權的勞動分紅,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解釋】區分勞動分紅與股份分紅的不同。勞動分紅,是勞動性所得;股份分紅,是資本利得性所得,前者屬于工資薪金,后者屬于股息利息紅利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