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房地產流轉相關稅
土地增值稅應納稅額計算的總體思路
1. 確定扣除項目金額
2. 計算增值額
增值額=房地產轉讓收入-扣除項目金額
【提示1】納稅人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應稅收入,應包括轉讓房地產的全部價款及有關的經濟收益。從收入的形式來看,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提示2】土地增值稅納稅人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為不含增值稅收入。(2017年新增)
3. 計算增值率
增值率=增值額÷扣除項目金額×100%
4. 確定適用稅率及速算扣除系數。土地增值稅實行4級超率累進稅率,稅率表如下:
土地增值稅4級超率累進稅率表
級數 | 增值額與扣除項目金額的比率 |
1 | 不超過50%的部分 |
2 | 超過50%至100%的部分 |
3 | 超過100%至200%的部分 |
4 | 超過200%的部分 |
5. 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增值額×適用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系數
進入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匯總進行其他章節內容詳細學習,踏實備考,掌握好基礎知識。
(本文是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轉載請注明來自東奧會計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