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稅法二》 知識點: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原則和范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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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原則和范圍
利息費用
(1)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準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準予扣除。
(2)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準予扣除。
(3)關聯方借款利息處理
關聯方借款利息處理:企業從其關聯方接受的債權性投資與權益性投資的比例超過規定標準而發生的利支出,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債權性投資與權益性投資的比例:
①金融企業(5:1)②其他企業(2:1)
不得扣除的利息支出=年度實際支付的全部關聯方利息×(1-標準比例÷關聯債資比例)
【解釋】關聯企業借款利息支出的“兩條紅線”:
1.利率紅線,防止高利貸,同期銀貸款利率制約;
2.債資比例紅線,防資本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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