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稅法二》考點: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
>>>量身定制 穩步提升—選擇高端督導班 無分數限制不過退費!<<<
>>>東奧品質—2017稅務師考試精品保障班火熱招生中!<<<
2017稅務師《稅法二》知識點: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7年稅務師考試備考預習期,是梳理稅務師考試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7《稅法二》知識點: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1.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是指個人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還包括個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資、薪金性質的所得。
2.承包承租后,工商登記改為個體工商戶,按“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承包工商登記 | 企業所得稅 | 個人所得稅所屬稅目 | |
承包后工商登記改變為個體工商戶的 | 不交企業所得稅 | 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 | |
承包經營后,工商登記仍為企業的 | 繳納企業所得稅(綜合題考點) | 對企業經營成果不擁有所有權 | 工資、薪金所得 |
對企業經營成果擁有所有權 | 承包、承租經營所得 |
預??忌鷤?017年稅務師考試輕松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