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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股票交易8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金融市場基礎知識》第四章-股票
【知識點】股票交易
股票交易8
(四)競價與成交
1、 競價原則
“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
2、 競價方式
目前,我國證券交易所采用兩種競價方式:集合競價方式和連續競價方式。
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采用競價交易方式的,每個交易日的9:15?9:25為開盤集合競價時間,9:30?11:30、13:00~14:57為連續競價時間,14:57~15:00為收盤集合競價時間。
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采用競價交易方式的,每個交易日的9:15~9:25為開盤集合競價時間,9:30~11:30、13:00~14:57為連續競價時間,14:57~15:00為收盤集合競價時間。
(1)集合競價。集合競價是指對在規定的一段時間內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
(2)連續競價。連續競價是指對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競價方式。連續競價階段的特點是,每一筆買賣委托輸入交易自動撮合系統后,當即判斷并進行不同的處理: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機會成交,部分成交者則讓剩余部分繼續等待。
連續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為:
第一,最高買入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價位相同,以該價格為成交價。
第二,買入申報價格高于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成交價。
第三,賣出申報價格低于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為成交價。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證券從業金融市場基礎知識的知識點內容,請各位有需要的考生參考復習。祝愿各位考生都能夠在考試中考取一個滿意的成績,早日取得證券從業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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