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以堅定的信念備考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每天都要進步一點點呦!業精于勤,而荒于嬉。東奧小編今天繼續為大家更新知識點,希望大家都能主動學習!
【內容導航】:
證券公司的主要業務4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金融市場基礎知識》第三章證券市場主體
【知識點】證券公司的主要業務
證券公司的主要業務4
三、證券公司業務國際化
目前來看,國內證券公司開展國際化業務的主戰場仍是中國香港市場。截至2017年底,我國境內有31家證券公司在境外設立、收購了經營機構,積極為境內企業跨境投融資活動提供了金融服務,提高了自身國際化經營水平和核心能力。
國內證券公司業務國際化還體現在積極尋求海外上市。
從長期影響來看,隨著證券公司業務國際化程度和證券市場雙向開放程度的進一步提高,一方面將引入更多的海外人才和管理經驗,另一方面也會帶來更激烈的市場競爭,促進行業整體服務能力提高。
四、證券服務機構
(一)證券服務機構的類別
證券服務機構,是指依法設立的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法人機構,主要包括證券投資咨詢機構、財務顧問機構、資信評級機構、資產評估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
投資咨詢機構、財務顧問機構、資信評級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人員必須具備證券專業知識和從事證券業務或者證券服務業務兩年以上的經驗。
(二)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的管理
中國證監會與司法部于2007年3月9日發布了《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管理辦法》,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1.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可以為下列事項出具法律意見:
(1)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及上市;
(2)上市公司發行證券及上市;上市公司的收購、重大資產重組及股份回購;
(3)上市公司實行股權激勵計劃;
(4)上市公司召開股東大會;
(5)境內企業直接或者間接到境外發行證券,將其證券在境外上市交易;
(6)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變更、解散、終止;
(7)證券投資基金的募集,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設立;
(8)證券衍生品種的發行及上市;
(9)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2.鼓勵具備下列條件的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
(1)內部管理規范,風險控制制度健全,執業水準高,社會信譽良好;
(2)有20名以上執業律師,其中5名以上曾從事過證券法律業務;
(3)已經辦理有效的執業責任保險;
(4)最近兩年未因違法執業行為受到行政處罰。
3.鼓勵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并且最近2年未因違法執業行為受到行政處罰的律師從事證券法律業務:
(1)最近3年從事過證券法律業務;
(2)最近3年連續執業,且擬與其共同承辦業務的律師最近3年從事過證券法律業務;
(3)最近3年連續從事證券法律領域的教學、研究工作,或者接受過證券法律業務的行業培訓。
4.《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管理辦法》規定,律師被吊銷執業證書的,不得再從事證券法律業務。律師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或者被司法行政機關給予停止執業處罰的,在規定禁入或者停止執業期間不得從事證券法律業務。
(由東奧教務提供)
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金融市場基礎知識,希望大家都能夠順利備考。
(本文是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轉載請注明來自東奧會計在線)
- 上一篇文章: 證券公司的主要業務5__金融市場基礎知識考點
- 下一篇文章: 《金融市場基礎知識》考點:證券公司的主要業務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