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執行_2024年中級會計經濟法需要掌握知識點
成功是靠我們一步一步努力拼搏出來的,想要在2024年中級會計考試中取得成功,在剩余的備考時間里就努力奮斗吧!下面整理了相關知識點,快來一起打卡學習吧!
【知識點】預算執行
【所屬章節】第七章 財政法律制度
預算執行
1、預算年度開始后,各級預算草案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批準前,可以安排下列支出:
(1)上一年度結轉的支出;
(2)參照上一年同期的預算支出數額安排必須支付的本年度部門基本支出、項目支出,以及對下級政府的轉移性支出;
(3)法律規定必須履行支付義務的支出;
(4)用于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處理的支出。
2、各級預算的收入和支出實行收付實現制。特定事項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實行權責發生制的有關情況,應該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
3、組織預算收入
(1)預算收入征收部門和單位,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及時、足額征收應征的預算收入。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多征、提前征收或者減征、免征、緩征應征的預算收入,不得截留、占用或者挪用預算收入。
(2)各級政府不得向預算收入征收部門和單位下達收入指標。
(3)對于法律有明確規定或者經國務院批準的特定專用資金,可以依照國務院的規定設立財政專戶。特定專用資金包括法律規定可以設立財政專戶的資金,外國政府和國際經濟組織的貸款、贈款,按照規定存儲的人民幣以外的貨幣,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報國務院批準的其他特定專用資金。
4、國庫
(1)國家實行國庫集中收繳和集中支付制度,對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實行國庫集中收付管理。
(2)政府的全部收入應當上繳國庫,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
(3)國庫是辦理預算收入的收納、劃分、留解、退付和庫款支撥的專門機構。國庫分為中央國庫和地方國庫。
(4)中央國庫業務由中國人民銀行經理。未設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的地區,由中國人民銀行商財政部后,委托有關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
(5)縣級以上各級預算必須設立國庫。地方國庫業務由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辦理。未設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的地區,由上級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商有關地方財政部門后,委托有關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
(6)具備條件的鄉、民族鄉、鎮也應當設立國庫。具體條件和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財政部門確定。
(7)各級國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地辦理預算收入的收納、劃分、留解、退付和預算支出的撥付。
(8)各級國庫庫款的支配權屬于本級政府財政部門。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未經本級政府財政部門同意,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都無權凍結、動用國庫庫款或者以其他方式支配已入國庫的庫款。
5、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的支出必須按照預算執行,不得虛假列支。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應當對預算支出情況開展績效評價。
6、預算執行中的余缺調劑
(1)各級預算預備費的動用方案,由本級政府財政部門提出,報本級政府決定。
(2)各級預算周轉金由本級政府財政部門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3)各級一般公共預算年度執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沖減赤字或者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各級一般公共預算的結余資金,應當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4)省、自治區、直轄市一般公共預算年度執行中出現短收,通過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減少支出等方式仍不能實現收支平衡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批準,可以增列赤字,報國務院財政部門備案,并應當在下一年度預算中予以彌補。
(5)各級政府性基金預算年度執行中有超收收入的,應當在下一年度安排使用并優先用于償還相應的專項債務;出現短收的,應當通過減少支出實現收支平衡。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6)各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年度執行中有超收收入的,應當在下一年度安排使用;出現短收的,應當通過減少支出實現收支平衡。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相關練習題
【多項選擇題】根據預算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預算執行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2022年)
A、各級一般公共預算的結余資金,應當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B、各級國庫庫款的支配權屬于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
C、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應當對預算支出情況開展績效評價
D、各級政府可以向預算收入征收部門和單位下達收入指標
【答案】ABC
【解析】選項D:各級政府不得向預算收入征收部門和單位下達收入指標。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學習內容選自郭守杰老師《經濟法》2024年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