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_2024年中級會計經濟法需要掌握知識點
在中級會計的學習中,想要提升自己的學習效率就要合理的利用每一分每一秒!下面整理了中級會計師考試的相關知識點,快來一起看看吧!
【知識點】共有
【所屬章節】第四章 物權法律制度
共有
1、常見的共同共有的形態主要有:夫妻共有財產、家庭共有財產、共同繼承的財產。
2、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等外,視為按份共有。
3、按份共有
(1)對內效力
按份共有人按照約定管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權利和義務。共有人對共有物的管理費用以及其他負擔,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其份額負擔。
(2)對外效力
因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產生的債權債務,在對外關系上,共有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連帶債權債務關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內部關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約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額享有債權、承擔債務;償還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份額的按份共有人,有權向其他共有人追償。
(3)共有物的處分
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變更性質或者用途的,應當經占份額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學習內容選自郭守杰老師《經濟法》2024年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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