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的終止_2024年中級會計經濟法需要掌握知識點
勤能補拙是良訓,一分辛苦一分才。在中級會計職稱備考的過程中,希望大家能夠勤奮學習,下面整理了《經濟法》科目相關知識點,快來學習!
【知識點】代理的終止
【所屬章節】第一章 總論
代理的終止
1.委托代理的終止
(1)代理期限屆滿或者代理事務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辭去委托;
(3)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5)作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組織終止。
2.委托代理終止的例外
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實施的代理行為有效:
(1)代理人不知道且不應當知道被代理人死亡;
(2)被代理人的繼承人予以承認;
(3)授權中明確代理權在代理事務完成時終止;
(4)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經實施,為了被代理人的繼承人的利益繼續代理。
3.法定代理的終止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復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3)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學習內容選自郭守杰老師《經濟法》2024年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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