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制度的規定_2023年中級會計經濟法知識點打卡
生命,需要我們去努力。為此東奧整理了中級會計《經濟法》知識點講解,快來打卡!
【知識點】證券交易制度的規定★★★
【所屬章節】第六章 金融法律制度
證券交易制度的規定
一、股票上市制度
1.上市程序:申請證券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由證券交易所依法審核同意。
2.常規證券的主板、創業板上市條件
常規證券的上市條件由證券交易所規定,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上市條件,應當對發行人的經營年限、財務狀況、最低公開發行比例和公司治理、誠信記錄等提出要求。
3.科創板上市條件
(1)股本總額:發行后股本總額不低于人民幣3000萬元;
(2)股權分布比例: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3)市值及財務指標符合上交所上市規則規定的標準。
4.終止上市
(1)上市交易的證券,有證券交易所規定的終止上市情形的,由證券交易所按照業務規則終止其上市交易。
(2)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證券上市交易的,應當及時公告,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3)對證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交易、終止上市交易決定不服的,可向證券交易所設立的復核機構申請復核。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學習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經濟法》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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