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訂立的形式_2023年中級會計經濟法知識點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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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合同訂立的形式★★
【所屬章節】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合同訂立的形式
一、口頭形式
指當事人雙方就合同內容面對面或以通信設備交談達成的協議
二、書面形式
1.指合同書、信件和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2.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三、其他形式
1.推定:指當事人沒有口頭或文字的意思表示,由特定行為間接推知其意思而成立合同。如“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2.沉默: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符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習慣時,才可以視為意思表示。如“試用期限屆滿,買受人對是否購買標的物未作表示的,視為購買”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學習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經濟法》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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