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股_2023年中級會計經濟法第二章預習知識點
大膽地向前走吧,你踏出的每一個腳印,都會成為你日后的經驗和底氣。今日份中級會計《經濟法》預習階段知識點已更新,快來學習打卡吧!
【知識點】優先股
1.普通股與優先股的區別
(1)普通股股東享有決策參與權、利潤分配權、優先認股權和剩余資產分配權。
(2)優先股股東先于普通股股東分配公司利潤。
(3)在公司進行清算時,優先股股東先于普通股股東取得公司剩余財產。
(4)優先股股東不參與公司決策,不參與公司紅利分配。
2.優先股的發行條件
上市公司已發行的優先股不得超過公司普通股股份總數的50%,且籌資金額不得超過發行前凈資產的50%,已回購、轉換的優先股不納入計算。
3.同次發行的相同條款優先股,每股發行的條件、價格和票面股息率應當相同。
4.特定事項的表決權
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優先股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會議,就以下事項與普通股股東分類表決:
(1)修改公司章程中與優先股相關的內容;
(2)一次或者累計減少公司注冊資本超過10%;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
(4)發行優先股。
——以上中級會計考試預習知識點選自郭守杰老師《經濟法》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