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附_2022年中級會計經濟法必備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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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添附
【所屬章節】
第四章物權法律制度——第四單元所有權
【內容導航】
添附
添附
1.添附是附合、混合與加工的總稱。
2.附合的認定,關鍵在于形成的新物難以分割,如甲錯用乙的油漆粉刷自己的房子。
3.混合,是指兩個以上不同所有權人的動產相互混雜合并,不能識別或者識別所需費用過大,因而發生所有權變動的法律事實。例如,甲錯拿乙的紅色油漆,將其倒入自己的黃色油漆里,難以識別分離。
4.因加工、附合、混合而產生的物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規定;法律沒有規定的,按照充分發揮物的效用以及保護無過錯當事人的原則確定。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或者確定物的歸屬造成另一方當事人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或者補償。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相關知識點選自郭守杰老師《經濟法》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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