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獨資公司的特別規定_2022年中級會計經濟法第二章預習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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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國有獨資公司的特別規定
1.國有獨資公司是指國家單獨出資、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權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有限責任公司。
2.章程
國有獨資公司章程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制定,或者由董事會制訂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3.機構設置與重大事項決策
(1)國有獨資公司不設股東會,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行使股東會職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可以授權公司董事會行使股東會的部分職權。
(2)重大事項決策(不得授權董事會批準)
國有獨資公司 | 重要國有獨資公司 | ||
合并、分立、解散、申請破產 | 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決定 | 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 |
改制(第8章) | 致使國家不再擁有所出資企業控股權 | 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 |
其他類型的改制 | 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決定 | 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 |
增減資、發行債券 | 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決定 |
4.董事會
(1)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
(2)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成員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委派,董事會成員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3)董事長、副董事長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從董事會成員中指定。
(4)經理
①國有獨資公司設經理,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
②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同意,董事會成員可以兼任經理。
(5)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同意,不得在其他公司或經濟組織兼職。
【鏈接】未經股東(大)會同意,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于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5.監事會
(1)監事會成員不得少于5人,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2)監事會成員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委派,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3)監事會主席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從監事會成員中指定。
【相關練習題】
【多選題】下列有關國有獨資公司組織機構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必須有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
B.國有獨資公司監事會必須有職工代表擔任的監事
C.國有獨資公司監事會主席由全體監事選舉產生
D.國有獨資公司不設立股東會
【答案】ABD
【解析】選項C:國有獨資公司的監事會主席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從監事會成員中“指定”。
【單選題】甲、乙兩個國有企業出資設立丙有限責任公司。下列有關丙有限責任公司組織機構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
A.丙公司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
B.丙公司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
C.丙公司董事長須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從董事會成員中指定
D.丙公司監事會主席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
【答案】C
【解析】(1)丙公司是一個由兩個國有企業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并非國有獨資公司;(2)一般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3)一般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主席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
【單選題】甲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會作出了下列決議,其中符合法律規定的是( )。
A.聘任趙某為公司經理
B.增選錢某為公司董事
C.批準董事孫某兼任乙有限責任公司經理
D.決定發行公司債券5000萬元
【答案】A
【解析】(1)選項B: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委派,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由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2)選項C:應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同意;(3)選項D:應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決定。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學習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2021年經濟法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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