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級會計經濟法每日攻克一大題:8月31日
不管前方有多少荊棘陷阱,只要你找準正確的道路,就能順利走到前方。能否通過中級會計考試,其實還是取決于考生自己。既然選擇,那就努力!快來做題讓自己的知識點掌握得更扎實吧!
居民企業甲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從事建材銷售,2020年度取得銷售收入8 800萬元,銷售成本為5 000萬元,會計利潤為845萬元,其他相關財務資料如下:
(1)在管理費用中,發生業務招待費140萬元,新產品的研究開發費用280萬元。
(2)在銷售費用中,發生廣告費700萬元,業務宣傳費140萬元。
(3)發生財務費用900萬元,其中支付給與其有業務往來的客戶全年借款利息700萬元,年利率為7%,金融機構同期同類貸款年利率為6%。
(4)營業外支出中,列支通過具備法定資格的公益性社會組織向遭受自然災害的地區的捐款50萬元,支付給客戶的違約金10萬元。
(5)已在成本費用中列支實發工資總額500萬元,并實際列支職工福利費105萬元,上繳工會經費10萬元并取得工會經費專用撥繳款收據,職工教育經費支出20萬元。
要求:
根據上述資料及相關規定,不考慮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問題(涉及計算的,列出算式,結果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涉及納稅調整的,需寫明應納稅所得額調增或調減;單位:萬元)。
(1)計算業務招待費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2)計算新產品的研究開發費用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3)計算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4)計算財務費用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5)計算營業外支出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6)計算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7)計算甲企業2020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
【正確答案】
(1)業務招待費實際發生額的60%=140×60%=84(萬元),銷售(營業)收入的5‰=8 800×5‰=44(萬元),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為44萬元,業務招待費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40-44=96(萬元)。
(2)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75%加計扣除。研究開發費用應調減應納稅所得額=280×75%=210(萬元)。
(3)甲企業為建材銷售企業,并非化妝品制造或銷售、醫藥制造、飲料制造或煙草企業,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的扣除限額=8 800×15%=1 320(萬元),企業實際發生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700+140=840(萬元),小于扣除限額,實際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可以全部扣除,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為零。
(4)財務費用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700-700÷7%×6%=100(萬元)。
(5)支付給客戶的違約金10萬元,準予在稅前扣除,不需要進行納稅調整。公益性捐贈的稅前扣除限額=845×12%=101.4(萬元),實際捐贈支出50萬元沒有超過扣除限額,準予據實扣除。因此,營業外支出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為零。
(6)①職工福利費扣除限額=500×14%=70(萬元),實際支出額為105萬元,超過扣除限額,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05-70=35(萬元);
②工會經費扣除限額=500×2%=10(萬元),實際上繳工會經費10萬元,可以全部扣除,不需要進行納稅調整;
③職工教育經費扣除限額=500×8%=40(萬元),實際支出額為20萬元,未超過扣除限額,不需要進行納稅調整。
綜上,三項經費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為35萬元。
(7)甲企業2020年度應納稅所得額=845(會計利潤)+96(業務招待費調增額)-210(三新研發費用調減額)+100(財務費用調增額)+35(職工福利費調增額)=866(萬元)。
——以上中級會計考試相關練習題選自黃潔洵老師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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