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級《經濟法》第三章思維導圖及自測習題
備考2021年中級會計考試不僅要勤奮,還要找到高效的學習方法,如果沒有效率,學習一天也比不過別人的一個小時。小編已為大家更新了省時高效的章節思維導圖,考生們不要錯過哦!(本文根據2020年教材整理、僅供考生預習階段學習參考)
熱點推薦:2021中級雙名師新課 交叉難點瞬間突破
熱點推薦:通關考生學習經驗分享 | 考試教材變化預測 | 預習階段學習禮包
在近3年的考試中,本章的平均分值為8.5分,考查題型為單選、多選和判斷題,復習難度不大。在本章的學習中,考生應多以理解性記憶為主,可通過習題鞏固知識點。
1.【2019年真題·多選題】下列關于普通合伙企業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業法律制度規定的有( )。
A.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的,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B.合伙人之間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的,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
C.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的,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D.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轉讓也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同意轉讓
2.【2018年真題·單選題】普通合伙企業中的某自然人合伙人死亡,合伙協議對合伙人的資格取得或者喪失無特殊約定。根據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該合伙人財產份額繼承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2018年)
A.繼承人當然取得合伙人資格
B.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合伙人資格
C.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轉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
D.繼承人不愿意成為合伙人的,合伙企業應當向其退還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
【答案及解析】
1.【答案】ABC【解析】選項D: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轉讓也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合伙人不得轉讓其財產份額。
2.【答案】A
學練結合,才能提高備考效率。為了助考生輕松通過2021年中級會計考試,東奧PC端題庫現已重磅上線!不必翻閱書本,在線即可享有海量章節習題,再多的重難點,有了它都不怕了!
注:以上內容選自郭守杰老師2020年《經濟法》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