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級《經濟法》第二章思維導圖及自測習題
經濟法需要背誦的太多,經常邊背邊忘?那是因為你還沒找到正確記憶的方法。面對2021年中級會計考試中的記憶性知識,通過思維導圖學習就會輕松得多。新一章的思維導圖已為大家備好,快來學習吧!(本文根據2020年教材整理、僅供考生預習階段學習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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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3年考試中,本章主觀題和客觀題的形式均有考查,屬于重點章節。在學習的時候,考生要反復記憶、并通過章節習題進行知識點鞏固,這樣才能保證記憶準確。
1.【2019年真題·單選題】下列關于子公司法人資格和民事責任承擔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A.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B.子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財產不足以清償的民事責任,由母公司承擔
C.子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母公司承擔
D.子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應與母公司共同承擔民事責任
2. 【2018年真題·單選題】李某是甲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甲公司)的控股股東,因借款需要請求甲公司為其提供擔保。甲公司遂召開股東大會對此事項進行表決。下列關于甲公司股東大會決議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李某不可以參加表決,該項決議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過半數通過
B.李某不可以參加表決,該項決議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C.李某可以參加表決,該項決議由全體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D.李某可以參加表決,該項決議由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答案及解析】
1.【答案】A【解析】母公司和子公司都具有法人資格,在法律上是彼此獨立的企業,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答案】B
【解析】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接受擔保的股東或者受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上述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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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內容選自蘇蘇老師2020年《經濟法》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