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級會計經濟法高頻易錯題_法律行為
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已進入倒計時,相信考生們都發起了最后的備考沖刺。東奧小編這里為大家帶來了高頻易錯題的相關解析,供大家參考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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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項選擇題】
根據《民法總則》的規定,下列關于可撤銷民事法律行為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
A. 一方或者第三方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撤銷該民事法律行為
B. 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撤銷之日起沒有法律約束力
C. 撤銷應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D.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不知道且不應當知道存在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不得主張撤銷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
一方或者第三方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而非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而非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故A、C選項錯誤;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約束力,B選項錯誤;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不知道且不應當知道存在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不得主張撤銷,D選項正確。
【錯誤率】87%
【解題思路】本題考核的是法律行為,可以參考教材10頁。A項,《民法總則》第一百五十條規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給予撤銷的為受脅迫一方,而非行為人,這點需要牢記。可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一經依法撤銷,自始無效。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高頻易錯題由東奧教研專家團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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