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的淵源_2020年中級會計經濟法預習知識點
一年之計在于春,一日之計在于晨。2020年中級會計備考已經開始了,大家要珍惜備考時間,不斷的尋找正確的學習方法,《經濟法》科目預習知識點小編已更新,快來學習!
【內容導航】
經濟法的淵源
【所屬章節】
第一章 總論
【知識點】經濟法的淵源
經濟法的淵源
種類 | 制定機關 | 效力層級 | |
憲法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 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 |
法律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 | 效力僅次于憲法 | |
法規 | 行政法規 | 國務院 | 效力僅次于憲法和法律 |
地方性法規 | 有地方立法權的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 | 不得與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抵觸 | |
規章 | 部門規章 | 國務院各部、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 | 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在本部門權限范圍內制定 |
地方政府規章 | 有地方立法權的地方人民政府 | 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制定 | |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 | —— | |
司法解釋 | 最高人民法院 | —— | |
國際條約、協定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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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經濟法》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