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只免稅但不退稅_2019年中級會計經濟法必備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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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出口只免稅但不退稅
【所屬章節】
第六章增值稅法律制度
【知識點】出口只免稅但不退稅
出口只免稅但不退稅
1.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出口以下貨物免征增值稅(包括但不限于)
(1)“小規模納稅人”出口的貨物;
(2)避孕藥品和用具,古舊圖書;
(3)軟件產品;
(4)含黃金、鉑金成分貨物,鉆石及其飾品;
(5)國家“計劃內”出口卷煙;
(6)已使用過的設備;
(7)非出口企業委托出口;
【注意】生產企業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自產貨物、外貿企業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貨物執行免稅并退稅。
(8)農業生產者自產農產品;
(9)來料加工復出口等;
(10)以旅游購物貿易方式報關出口的貨物
2.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視同出口下列貨物勞務免征增值稅:
(1)國家批準設立的“免稅”店銷售的免稅貨物;
(2)“特殊區域”內的企業為境外的單位個人加工修理修配;
(3)同一特殊區域、不同特殊區域內企業之間銷售特殊區域內的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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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內容選自陸中寶老師《經濟法》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