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的概念、年度報告公示_2019年中級會計經濟法知識點
中級會計職稱不僅是會計從業人員晉升的“敲門磚”,也是對財務人員專業能力的認可!今天小編就為大家整理了2019年中級會計師《經濟法》科目的必備知識點,一起看看吧!
【內容導航】
分公司的概念、年度報告公示
【所屬章節】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知識點】分公司的概念、年度報告公示
分公司的概念、年度報告公示
一、分公司的概念
(1)分公司沒有獨立的公司名稱、公司章程,沒有獨立的財產,不具有法人資格。
(2)分公司可領取《營業執照》,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2011年簡答題)
【例題·多選題】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分公司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分公司沒有獨立的財產
B.分公司有獨立的公司名稱
C.分公司不獨立承擔責任
D.分公司可領取營業執照
【答案】ACD
二、年度報告公示
公司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
2019年中級會計師考試時間已經確定,希望考生們珍惜時間,踏實備考,小編也在這里預祝大家早日通過中級會計師考試!
注:以上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經濟法》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