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規則_2019年中級會計經濟法必備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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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規則
【所屬章節】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知識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規則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規則
(1)表決權的計算:一人一票。
(2)決議規則: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
(3)上市公司董事會關聯表決權排除制度(2016年簡答題、2009年綜合題)
①上市公司董事與董事會會議決議事項所涉及的企業有關聯關系的,不得對該項決議行使表決權,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
②該董事會會議由過半數的無關聯關系董事出席即可舉行,董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無關聯關系董事過半數通過。
③出席董事會的無關聯關系董事人數不足3人的,應將該事項提交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相關鏈接】上市公司因股權激勵、將股份用于轉換可轉債或者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而回購股份的,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授權,經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會議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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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經濟法》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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