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級經濟法》每日攻克一考點:企業國有資產法律制度概述
2018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即將到來,剩余備考時間尤為珍貴,考生們要規劃好自己每天需要復習多少個重要考點,做多少道題,考前進行幾次機考模擬,著手各方面準備,讓自己輕松過關。東奧小編這里為大家帶來了《中級經濟法》每日攻克一考點內容,供大家積累和復習。
【每日攻克一考點】企業國有資產法律制度概述
1.出資人職責代表機構
國務院所確定的關系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安全的大型國家出資企業、重要基礎設施和重要自然資源等領域的國家出資企業,由國務院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其他的國家出資企業,由地方人民政府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
2.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
(1)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和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所設立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的授權,代表本級人民政府對國家出資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
(2)國務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可以授權其他部門、機構代表本級人民政府對國家出資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例如,國家財政部等有關部門是國務院授權代表國務院對金融類國家出資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
(3)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代表出資人享有出資者權利,包括依法享有資產收益權、參與重大決策權、選擇管理者和出資人其他權利。
3.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根據需要,可以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審計,或者通過國有資本控股公司的股東(大)會決議,由國有資本控股公司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審計,維護出資人權益。
東奧小編將持續為大家更新《中級經濟法》每日攻克一考點,希望大家在剩余時間調整好身心狀態,以更好的姿態迎接2018中級會計職稱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