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級經濟法》預習知識點:貸款的發放
中級會計備考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連續幾個月靠個人自律性學習,難度較大,建議在學習之初盡量固定每天的學習時間,以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
【內容導航】
貸款的發放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中級經濟法》科目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
【知識點】貸款的發放
4.貸款的發放方式
(1)貸款的發放方式包括貸款人受托支付和借款人自主支付兩種。
(2)應當采用貸款人受托支付方式發放貸款的情形
①個人貸款;(P137)
②單筆金額超過項目總投資5%或者超過500萬元人民幣的貸款資金支付,應采用貸款人受托支付方式。(P141)
【提示】個人貸款用途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有關政策,貸款人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的個人貸款;除特殊情形外,個人貸款資金應當采用貸款人受托支付給借款人的交易對象的方式,即由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托,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5.向關系人發放貸款(P138)
(1)“關系人”是指,商業銀行的董事、監事、管理人員、信貸人員及其近親屬;上述人員投資或者擔任高級管理職務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
(2)商業銀行不得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
(3)商業銀行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不得優于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
考生在學習中級會計經濟法知識點初期會接觸到很多概念性的名詞,是后期深度學習的基礎,對記憶有較高的要求,但各位考生仍然要在理解的基礎上進行記憶,可以通過做中級會計職稱習題將概念徹底吃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