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娜寫年華”]東奧會計在線中級會計職稱頻道提供:本篇為2016年《經濟法》答疑精選:附條件和附期限。
【原題】單項選擇題
甲打算賣房,問乙是否愿買,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說:“如果明天早上7點你家屋頂上來了喜鵲,我就出10萬塊錢買你的房子。”甲同意。乙回家后非常后悔。第二天早上7點差幾分時,恰有一群喜鵲停在甲家的屋頂上,乙正要將喜鵲趕走,甲不知情的兒子拿起彈弓把喜鵲打跑了,至7點再無喜鵲飛來。關于甲乙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是( )。
A.合同尚未成立
B.合同無效
C.乙有權拒絕履行該合同
D.乙應當履行該合同
正確答案:C
知識點:附條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為
答案解析:
(1)甲乙之間的合同屬于附生效條件的合同;(2)如果乙惡意阻止條件成立的(乙親自動手把喜鵲打跑或者讓自己的兒子把喜鵲打跑),應當認定條件已經成立,合同生效,乙就應當履行該合同。在本題中,阻止條件成立的行為并非乙所為,所附條件的確沒有成立,合同不生效,乙當然有權拒絕履行該合同。
【學員提問】
老師本題中的B合同無效為什么不對呢,因為本題條件沒成就所以合同就沒生效,沒生效不就是合同無效嗎?為什么B不對呢,沒生效和無效不一樣嗎?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本題條件沒成就所以合同就沒生效,沒生效≠合同無效。合同無效是當然無效,自始至終無效,不可能生效,而本題合同不生效是因為條件未成就,如果條件成就,合同就生效,所以B不正確。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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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娜寫年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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