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稅法歷年試題盤點——第十四章稅務行政法制
備考CPA稅法,必須要大量做題,光靠記憶和理解是遠遠不夠的,而歷年試題是大家了解和適應考試的重要學習資料。以下是CPA稅法歷年試題盤點,一起來做題吧!
1.下列關于稅務行政處罰的設定中,正確的是( )。
A.國務院可以通過法律的形式設定各種稅務行政處罰
B.國家稅務總局可以通過規章的形式設定警告和罰款
C.省稅務機關可以設定稅務行政處罰的規范性文件
D.地方人大可以通過法律的形式設定各種稅務行政處罰
【答案】B
【解析】選項A:國務院可以通過行政法規的形式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稅務行政處罰。選項C:稅務局及其以下各級稅務機關制定的稅收法律、法規、規章以外的規范性文件,在稅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范圍內作出具體規定,是一種執行稅收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不是對稅務行政處罰的設定。選項D: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可以通過法律的形式設定各種稅務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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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下列案件中,屬于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范圍的是( )。
A.對法人做出1萬元以上罰款的案件
B.對公民做出1 000元以上罰款的案件
C.對法人做出沒收非法所得處罰的案件
D.對法人做出停止出口退稅權處罰的案件
【答案】A
【解析】稅務行政處罰聽證的范圍是對公民做出2 000元以上,或者對法人或其他組織做出1萬元以上罰款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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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稅務所可以在一定限額以下實施罰款作為稅務行政處罰,該限額為( )。
A.50元 B.2000元 C.10000元 D.50000元
【答案】B
【解析】稅務所可以在特別授權的情況下實施罰款額在2 000元以下的稅務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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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稅務行政復議期間發生的下列情形中,應當終止行政復議的是( )。
A.作為申請人的公民下落不明的
B.申請人要求撤回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構準予撤回的
C.案件涉及法律適用問題,需要有權機關作出解釋或者確認的
D.作為申請人的公民死亡,其近親屬尚未確定是否參加行政復議的
【答案】B
【解析】選項ACD屬于行政復議中止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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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納稅人對稅務機關作出的下列行政行為中,應當先向行政復議機關申請復議后,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是( )。
A.稅收保全措施
B.計稅依據確認
C.強制執行措施
D.沒收違法所得
【答案】B
【解析】選項B:屬于稅務機關作出的征稅行為,申請人對其不服的,行政復議是行政訴訟必經前置程序;選項ACD:行政復議不是行政訴訟必經前置程序。
1.下列關于稅務行政處罰設定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國家稅務總局對非經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設定罰款不得超過1000元
B.國家稅務總局對非經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設定罰款不得超過5000元
C.國家稅務總局對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所得的違法行為,設定罰款不得超過10000元
D.國家稅務總局對經營活動中有違法所得的違法行為,設定罰款不得超過違法所得的3倍且最高不得超過30000元
【答案】ACD
【解析】稅務行政規章對非經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設定罰款不得超過1000元;對經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有違法所得的,設定罰款不得超過違法所得的3倍,且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設定罰款不得超過1萬元;超過限額的,應當報國務院批準。所以選項B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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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下列申請行政復議的表述中,符合稅務行政復議管轄規定的有( )。
A.對各級稅務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其上一級稅務局申請行政復議
B.對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國家稅務總局申請行政復議
C.對國家稅務總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國家稅務總局申請行政復議
D.對被撤銷的稅務機關在撤銷以前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繼續行使其職權的稅務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答案】ABC
【解析】選項D:對被撤銷的稅務機關在撤銷以前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繼續行使其職權的稅務機關的上一級稅務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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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稅務機關實施的下列具體行政行為中,屬于行政復議受案范圍的有( )。
A.代開發票
B.稅收保全措施
C.納稅信用等級評定
D.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答案】ABCD
【解析】稅務行政復議的受案范圍包括:征稅行為,行政許可、行政審批行為,發票管理行為,稅收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行政處罰行為,不依法履行規定職責的行為,資格認定行為,不依法確認納稅擔保行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納稅信用等級評定行為,通知出入境管理機關阻止出境行為,其他具體行政行為。所以選項ABCD都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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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2022年CPA稅法第十四章歷年試題,希望大家能夠認真練習。2022年注會考試時間是8月26-28日,努力終會有收獲,預祝考生順利通關!
注:以上習題選自王穎老師《稅法》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