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重要組成部分、不重要組成部分需執行的工作_25年注冊會計師審計學習要點
考生要扎實掌握注會審計基礎知識,構建起完整的知識體系,為后續深入學習審計程序、審計報告等內容做好鋪墊,避免因基礎不牢而在后續學習中產生理解障礙。以下是25年注冊會計師審計學習要點講解,幫助大家“打牢地基”,快來學習吧!
【所屬章節】
第十六章:對集團財務報表審的特殊考慮
第七節:針對評估的風險采取的應對措施
【知 識 點】
對重要組成部分、不重要組成部分需執行的工作
組成部分 | 執行的工作 |
重要 組成部分 | 1.基本原則(2種情況): (1)對于具有財務重大性的單個組成部分,集團項目組或代表集團項目組的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應當運用該組成部分的重要性,對組成部分財務信息實施審計(財務信息審計) (2)對由于其特定性質或情況,可能存在導致集團財務報表發生重大錯報的特別風險的重要組成部分,集團項目組或代表集團項目組的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應當執行下列一項或多項工作:(共3點) ①使用組成部分重要性對組成部分財務信息實施審計(財務信息審計) ②針對與可能導致集團財務報表發生重大錯報的特別風險相關的一個或多個賬戶余額、一類或多類交易或披露實施審計(比較好識別:特定項目審計) ③針對可能導致集團財務報表發生重大錯報的特別風險實施特定的審計程序(如存貨過時:實施存貨計價測試)(特定審計程序) 2.如果集團項目組要求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僅針對一個或多個賬戶余額、一類或多類交易或披露實施審計,在與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溝通時,集團項目組需要考慮多數財務報表項目是相互關聯的這一事實 |
不重要 組成部分 | 集團項目組應當在集團層面實施分析程序 【提示】 ①根據業務的具體情況,集團項目組可以將組成部分財務信息在不同層面進行匯總,用以實施分析程序。 ②實施分析程序的結果,可以佐證集團項目組得出的結論,即匯總的不重要的組成部分的財務信息不存在特別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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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內容選自張敬富老師《審計》科目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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