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抽樣在細節測試中的應用-樣本設計階段_25年注會審計學習要點




注冊會計師審計科目被公認為專業階段考試中難度較大的科目之一,與《會計》《財務成本管理》并稱“三座大山”。以下是25年注會審計學習要點“審計抽樣在細節測試中的應用-樣本設計階段”的講解,快來學習吧!
【所屬章節】
第四章:審計抽樣方法
第三節:審計抽樣在細節測試中的應用
【知 識 點】
樣本設計階段
共4個步驟:與控制測試相比,差一個定義測試期間
(一)確定測試目標(1/4)
測試目標 | 細節測試:識別財務報表中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和披露中存在的重大錯報。 |
相關說明 | 在細節測試中,審計抽樣通常用來測試有關財務報表金額的一項或多項認定(如:應收賬款的存在)的合理性。 |
(二)定義總體(2/4)
特征 | 相關內容 |
適當性 | 注冊會計師應確信總體適合于特定的審計目標(如:誰沒來,請舉手)。 |
完整性 | 1.某一項目可能由于金額較大或存在較高的重大錯報風險而被視為單個重大項目,注冊會計師應當對單個重大項目實施100%的檢查,所有單個重大項目都不構成總體。 2.剩余項目的處理 (1)如果剩余項目加總起來不重要或者被認為存在較低的重大錯報風險,注冊會計師可以無需對這些剩余項目實施檢查,或僅在必要時對其實施分析程序。 (2)如果注冊會計師認為這些剩余項目加總起來是重要的,需要實施細節測試以實現審計目標,這些剩余項目就構成了總體。 【提示】增加單獨測試的重大項目可以減少樣本規模。 |
(三)定義抽樣單元(3/4)
抽樣單元 | 可能是一個賬戶余額、一筆交易或交易中的一個記錄(如銷售發票中的單個項目),甚至是每個貨幣單元。 |
選擇標準 | 1.如何定義抽樣單元能使審計抽樣實現最佳的效率和效果; 2.實施計劃的審計程序或替代程序的難易程度。 |
(四)界定錯報(4/4)
在細節測試中,注冊會計師應根據審計目標界定錯報。
例如:應收賬款的存在認定(即總賬余額是否真實?),不同應收賬款明細賬之間記串戶就不算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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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注冊會計師考試審計科目知識點“樣本設計階段”的相關內容,審計科目對刷題的要求雖然不算太大,但是在基礎入門階段,習題能對考生們理解知識點起到不小的作用,以下為免費題庫內容,快來打卡吧!
注:以上內容選自張敬富老師《審計》科目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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