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報_25年注冊會計師審計學習要點




注冊會計師《審計》第二章中的“錯報”知識點非常重要,是審計理論和實務的核心內容之一,對后續章節的學習和實際審計工作具有關鍵支撐作用。以下是25年注冊會計師審計學習要點“錯報”的講解,一起來學習吧!
【所屬章節】
第二章:審計計劃
第三節:重要性
【知 識 點】
錯報
(一)錯報的概念
含義 | 錯報是指:(2個方面) 1.某一財務報表項目的金額、分類或列報,與按照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應當列示的金額、分類或列報之間存在的差異; 2.根據注冊會計師的判斷,為使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實現合法、公允反映,需要對金額、分類或列報作出的必要調整。 |
來源 | 錯報來源于舞弊或錯誤。 |
導致原因 | 1.收集或處理用以編制財務報表的數據時出現錯誤; 2.遺漏某項金額或披露,包括不充分或不完整的披露,以及為滿足特定財務報告編制基礎的披露目標而被要求作出的披露(如適用); 3.由于疏忽或明顯誤解有關事實導致作出不正確的會計估計; 4.注冊會計師認為管理層對會計估計作出不合理的判斷或對會計政策作出不恰當的選擇和運用; 5.信息的分類、匯總或分解不恰當。 |
(二)累積識別出的錯報
1.明顯微小錯報
審計要求 | (1)注冊會計師可能將低于某一金額的錯報界定為明顯微小的錯報,對這類錯報不需要累積,因為注冊會計師認為這些錯報的匯總數明顯不會對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 (2)“明顯微小”不等同于“不重大”。明顯微小錯報的金額的數量級,與按照審計準則的相關規定確定的重要性的數量級相比,是完全不同的(明顯微小錯報的數量級更小,或其性質完全不同)。 (3)這些明顯微小的錯報,無論單獨或者匯總起來,無論從金額、性質或其發生的環境來看都是明顯微不足道的。 (4)如果不確定一個或多個錯報是否明顯微小,就不能認為這些錯報是明顯微小的。 (5)注冊會計師需要在制定審計策略和審計計劃時,確定一個明顯微小錯報的臨界值,低于該臨界值的錯報視為明顯微小的錯報,可以不累積。 (6)注冊會計師應當在審計工作底稿中記錄設定的明顯微小錯報臨界值。 | |
確定原則 | 一般 情況 | (1)明顯微小錯報的臨界值確定為財務報表整體重要性的3%~5%(可高可低); (2)通常不超過財務報表整體重要性的10%。 |
特殊 情況 | 除非注冊會計師認為有必要單獨為重分類錯報(★★可能更寬容,并非必須)確定一個更高的臨界值。 | |
考慮因素 | 在確定明顯微小錯報的臨界值時,需要注冊會計師運用職業判斷,同時可能考慮以下因素:(4個因素) (1)以前年度審計中識別出的錯報(包括已更正和未更正錯報)的數量和金額; (2)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結果; (3)被審計單位治理層和管理層對注冊會計師與其溝通錯報的期望; (4)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指標是否勉強達到監管機構的要求或投資者的期望。 對上述因素的考慮,實際上是在確定審計過程中對錯報的過濾程度,目標是要確保不累積的錯報連同累積的未更正錯報不會匯總成為重大錯報。 |
2.錯報的分類(共3類)
錯報類型 | 含義 |
事實錯報 | 毋庸置疑的錯報。(中級報名信息、傻子講笑話) |
判斷錯報 | 注冊會計師認為管理層對財務報表中的確認、計量和列報(包括對會計政策的選擇或運用)作出不合理或不恰當的判斷而導致的差異 這類錯報產生于兩種情況: (1)管理層和注冊會計師對會計估計值的判斷差異; (2)管理層和注冊會計師對選擇和運用會計政策的判斷差異。 |
推斷錯報 | 通常是指通過測試樣本估計出的總體的錯報減去在測試中發現的已經識別的具體錯報。 |
(三)對審計過程識別出的錯報的考慮
1.錯報可能不會孤立發生,一項錯報的發生還可能表明存在其他錯報。
2.抽樣風險和非抽樣風險可能導致某些錯報未被發現。
審計過程中累積錯報的匯總數接近確定的重要性,則表明存在比可接受的低風險水平更大的風險,即可能未被發現的錯報連同審計過程中累積錯報的匯總數,可能超過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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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內容選自張敬富老師《審計》科目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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